月挂苍穹,深谷染了一层薄霜。夜风微起,呼呼撩动着层林红枫。
一道匆忙的脚步声在静谧的山谷中响起,叶影摇映之下,只见狭窄的山路上,有一个身背囊箧,满身书卷气的男子正行色匆匆的赶着路。
囊箧中转满了书稿,压得他的腰微微弯了下来,步伐有些沉重,清俊温雅的脸上也露出了几分疲惫之色。
他叫沙华,是一个上京赶考的书生,却因家境贫寒,爹娘变卖了家中的田地,才堪堪凑齐他上路的盘缠。为了多省点钱,他没有坐马车出行,而是一步一步,徒步行走。
一连走了大半个月,总算快赶到京城了,只要过了这片枫林山谷就是。
望着前方,看不见尽头的路,沙华轻叹了一口气,嘀咕道:“还是先找个地方歇歇脚吧……”
脚不停歇地赶了一天路,他此时已很乏累,便想寻一处地方歇歇脚。却在这时,树林里的灌木丛晃动了两下。
沙华脚步一顿,下意识往那处的灌木丛望去,借着天边明月的亮光,依稀看见灌木丛中露出一双白色的长耳朵,一团小小的身子窝在草丛里,瑟瑟发抖。
那好像是一只兔子,那兔子“咯哧咯哧”地叫着,叫声听起来很痛苦,似乎是受伤了。
沙华一看,忙走过去,扒开灌木丛瞧了瞧,果真是一只兔子。
它应该是不小心踩中了猎人设在灌木丛中的陷阱,一只前腿被兽夹紧紧咬着,它想挣脱,反而被咬得更紧,白色的毛发都被鲜血染红。
沙华平时最喜欢小动物,看不得它们受伤害,见这只小白兔陷入险境,心顿时揪了起来,心疼得直皱眉头。
他忙蹲下身,伸出手想去帮小白兔把兽夹拿掉,小白兔却以为他是猎人,惊吓得瞬间炸了毛,一双红瞳惊恐地看着他,朝他发出威胁的喷气声。
它以为沙华会对自己不利,所以想把他吓走。
沙华无奈地笑了笑,温柔地道:“小兔子,别害怕,我不会伤害你的,我只是想帮你解开兽夹。乖啊。”
小白兔似乎听懂了他的话,他说完,小白兔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,就收起了威胁的姿态,乖乖不动了。
沙华一喜,便抬起手,慢慢地向它伸过去,动作十分轻柔的落在它身上,试探性的抚摸了两下,见它没有挣扎,这才松了一口气。
“我帮你把这个东西拿下来,可能会有点痛,你忍一下,不要乱动,你一动就会更痛的。好不好?”
他说得很认真,像是小白兔真的能听懂一样。
但他说完后,小白兔的耳朵忽地动了动,似是在回应他的话。
沙华顺了顺它的毛,安抚好它后,便徒手掰开兽夹,动作已经非常小心,尽量让小白兔少些痛苦。
但那兽夹咬得很紧,尖齿深深地刺入它的肉里,几乎可见白骨,它痛得浑身发抖,却没有胡乱挣扎,只发出一点痛苦的叫声。
好在,沙华顺利地将兽夹取了下来,没有再伤到小白兔。
他长呼了一口气,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,眉头舒展开,又摸了摸小白兔的脑袋,指着地上的兽夹,叮嘱道:“以后要小心这个东西,看见它一定要绕道走,不然遇到猎人,你就没有这么好运啦。”
小白兔微抬着头,定定地望着他,耳朵又动了一下。
沙华见此,稀奇道:“小兔子,你是不是能听懂我说的话呀,若是听懂了,再动一动耳朵?”
片刻,小白兔竟真的又动了动耳朵。
沙华惊了,这小兔子该不会真的能听懂他的话吧,难道是成精了?
转念一想,又心道妖鬼精怪,佛祖神仙都是那些话本子里胡诌的,世上哪会有什么精怪,否则他在山中活了十八年,山中那么多小动物,为何他从未见过精怪?
兴许,这只是个巧合。
如此一想,沙华便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,目光落在小白兔正潺潺流血的前腿上,只见那处被兽夹的尖齿戳出几个深深的血洞来,隐约可见白骨。
若不帮它治疗,它这只腿可能会废掉,没了一条腿,行动不便,当敌人来时,它跑不快,就会因此丧命。
沙华担心它会死,忙翻了翻自己囊箧,在一堆书稿里,翻到了一块干净的汗巾。
他把汗巾撕成布条,抬起它的爪子,为它止血包扎。做完这些,他最后抚摸了它的脑袋两下,道:“小兔子,快回家吧,我要接着赶路了。”
说罢起身,继续向前方行去。却看不见身后,那只小白兔忽然摇身一变,变成了一个样貌妩媚的女子。
女子低头,看了一眼右手上,包扎得十分好看的布条,又抬头看向匆匆离去的沙华,红眸微动。
这时,一只青雀扇动着双翅,从树上飞了下来,落在她身旁时,陡然一变,变成了人类的模样。
“小白,你没事吧?”
小白,便是她的名字,因是兔子修炼成精,毛发是白色的,便简单粗暴地取了这个名字。
小白摇摇头,却仍没有收回目光,一直盯着沙华离去的身影,直到他隐没在黑暗中,再也看不到。
她又收回目光,回想起刚才那书生温柔地安抚她、为她取下兽夹的画面,不由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些话本子。
话本子里,善良的书生救下了身陷险境的妖怪女子,女子便深深地爱上了书生,对书生以身相许。
这样那样后,书生也深深地爱上了妖怪女子,得知心爱之人是妖怪,也并没有被吓跑,还勇敢的冲破世俗常伦,与妖怪女子相恋相守。
她现在就是被书生救下的妖怪女子,按照话本上来说,她应该以身相许的。
于是,她突然认真地对雀精说:“我要嫁给他!”
雀精一愣,反应过来她刚才说了什么之后,差点惊掉了下巴,“哈?!你疯了吧?那书生虽然是个好人,但他是凡人,而你是兔子修炼成精,是凡人口中喊打喊杀的妖怪,你怎么能嫁给他?”
“我不在乎。”她坚定道:“我喜欢他。”
以前她曾听一个狐狸精姐姐说过,如果突然觉得非常喜欢一个人,无论发生什么事,都想要跟他在一起,那种感觉就叫做“喜欢”。
而她在遇见那个书生的时候,心突然砰砰跳的厉害,莫名想要跟着他,与他长相厮守,永不分离。
她以前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,那书生一出现,那感觉就像是破土而出的种子,毫无征兆的冒了出来,疯狂生长,占据了她所有的思绪。
“你是不在乎,可那书生会在乎!”雀精翻了个白眼,语重心长道:“且不说人妖殊途,人类的寿命不过百年,百年之后就变成一抔尘土了。可咱们妖怪只要努力修炼,不出意外的话,少说也能活几百年,几千年,甚至是不老不死。”
“等二三十年后,他的容颜开始变老,满脸皱纹,白发苍苍,牙齿掉光,腿脚还不利索。结果一看,你还是一点没变,年轻漂亮,容颜不改,他肯定要知道你是妖怪,到时候说不定还会偷偷叫那些臭道士来收了你信不信!”
……这的确是一个棘手的问题。
小白轻皱起眉头,想了想,又道:“那我就不修炼了,陪他一起变老。”
雀精看着她天真的样子,忍不住又翻了个白眼,无语道:“你当修炼是过家家啊,想不修炼就不修炼?我们妖怪一直维持人形是需要法力的!你不修炼,没了法力,还怎么维持人形?还怎么和他在一起?以你的兔子原型吗?”
雀精吓唬她,“当心被人看见,把你捉去烤了,人类可爱吃烤兔子肉了!”
小白一听,眉头皱得更紧了,愁眉苦脸,“……是哦。”
方才突然忘了还要法力维持人形这回事。
雀精叹了一声,拍拍她的肩头道:“听我的,不要爱上凡人,人妖殊途,是不会有好下场的。实在不行你找个帅兔精谈谈也可以的嘛!”
小白没有说话,也没有把雀精的话听进去,只想着要如何才能勾搭那书生,再与他白头到老,相守一生。
一直苦思冥想了好几日,想得她毛都要掉光了。
直到某一日,她看见有人类女子来山中的寺庙,对着寺庙的菩萨佛像虔诚地求这求那。
她本寺庙前的一棵树上打盹,突然听到有人说话,把她吵醒了,便百无聊赖地听了一下,却听见那女子是在求姻缘,求她喜欢的公子也喜欢她,求能与心上人长相厮守。
她当时没把这事放在心上,只心想,凡人真是无聊,什么事都喜欢来寺庙祈愿,菩萨要是真能听见,世人就不会有这么多苦难了。
于是翻了个身,懒得听了,继续睡她的午觉。
没成想,过了几天,那女子又来了,这次,那女子是满脸笑容。
女子在菩萨佛像前跪下,羞涩且雀跃地说着:“谢菩萨保佑,赐信女一段好姻缘,得以与心爱之人长相厮守,今日特来还愿!”
她听见了,颇感惊奇,那女子的愿望成真了?
想着,她看了一眼寺庙里,那慈眉善目的佛像,若有所思。
等夜半无人之时,她幻化了人形,学着那女子那般,跪在寺庙前,双掌合十,闭上眼睛,虔诚地低声说着:“菩萨保佑,也赐我一段好姻缘,让我与那书生共白头,长相守。”
祈愿完,想起那女子来时还带了一堆糕点、水果前来,她便也摘了些梨子香蕉来,规规矩矩地摆放在寺庙门前,欢欢喜喜地走了。
她要去城里,勾搭她的书生!
刚进了城,便看见京城内人头攒动,大街上全是人,热热闹闹的,个个都伸长着脖子往前方看,不知在看什么,只隐约听见有人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