果然,兴趣才是最好的动力。
霍朗一边开车,一边偏着头说:
“怎么,对本帅哥有些激赏了吗?”
季予“呸”了一声。
她忘了,霍朗这人就是不能夸,一夸就顺杆爬。
霍朗又说:“所以你特么到底喜欢沈苍渡什么,除了长得还行,其他方面就是个废物。”
季予下意识地反驳了一句:
“别这么说。”
霍朗来劲了,接着说:
“不是吗?他爹一手创沈氏,被亲戚截胡,他那时还小,起不了作用,就不提了。
但是,他爸也给他留了股份的,结果他现在居然连沈氏的边都沾不到。
大学毕业和那女人赌气,跟你结婚,结了婚第二天又跑去A市,据说是去创业,在那边花天酒地了三年,创了个什么狗屁出来?”
霍朗家产业体量自然是比不上沈氏十分之一,但毕竟都在商圈,沈氏的事情还是了解个五六分的。
他说的,的确是实话。
但季予认识的沈苍渡,好像并不是这样。
她还记得,那年她初二,他高二,有一天放学,她去他教室等他。
教室里只有沈苍渡,在座位上奋笔疾书地写着什么。
这很奇怪,因为他是学校有名的混混,出了名的成绩差、爱惹事。放学了却还在教室写字,这不科学。
他太过专注,都没注意到她。
她就坐在最后一排安静等着,等了一个小时吧,沈苍渡才起身,把写完的纸张捏成一团,扔到教室后面的垃圾桶。
趁沈苍渡回座位拿书包时,季予偷偷捡起被他扔掉的纸团,塞进自己书包。
回家摊开来看,是两张数学试卷,他都自己批改打了分,每一张,都超过145分!
也就是说,短短一个多小时,沈苍渡就做了2张数学试卷,而且两张分数都奇高!
季予当时震惊得像见到了外星人。她不懂,为什么他明明学习这么厉害,平时却一副厌学、混不吝的模样。
一年后高考,震惊的人就不光是季予了,整个学校都疯了——因为沈苍渡考出了理科全市第2名的好成绩。
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怀疑他成绩有鬼,只有她,仰着脸对他说:“我就知道,你一定会这么牛。”
所以,即便是沈苍渡在A市这三年,各种传闻满天飞,季予还是觉得,他一定憋着什么大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