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通忙活,直到万家灯火接连熄灭才算是送走最后一波客人。
夏微甜忙出了一身汗,脸蛋上透着健康的粉红色,她趴在收银台前拍拍手,“晚上有着急回家的吗?”
店内员工都熟悉老板娘的套路,这是要请大家吃饭的意思。
守着火锅店,那还不是说吃就吃,肉和啤酒管够,三个年轻的小伙子首先应和,“没有。”
其她姑娘们也都住在附近,步行十五分钟,所以一众人欢欢喜喜的布置饭桌。
人多力量大,鸳鸯锅很快上桌,各自捡自己喜欢吃的拿,沈妃在一旁拿着记账本吼,“都别光顾着拿,先来我这里报数,那个谁,羊肉你拿了几盘,中午没吃饭是不是!”
李猛小名叫萌萌,长的憨厚可爱,嘻嘻笑,“沈姐,大家都知道,我上辈子是饿死鬼投胎来的。”
引来哄堂大笑,夏微甜在一旁忍俊不禁,“可劲造!”
老板娘发了话,大家也都不在矜持,各种肉片虾滑纷纷上了桌。
最后上桌的沈妃更是端上来满满一大盆的飞蟹还有十几只龙虾,全是按人数来的。往桌子中间一放,大家的眼睛都直了。这个东西虽然不是吃不起,可很多普通人是不舍得吃的,太奢侈。
“老板娘请客,还能少了你们吃的?你看你们拿那么多肉,海鲜还能吃的动吗。”
原来沈大店长是在这等着他们呢。
店内员工前台后厨都算上,有十三人,一个请假的,其余的十二人拼了四张桌子,团团围住,热闹非凡。
所有人都是第一次吃这么大的蟹子和龙虾,家在本地的更是不舍得下嘴,特别是家里有孩子的,都想打包了。
夏微甜笑道:“大家吃吧,厨房还有活的,饭后每人都有份的。”
“万岁,老板娘大气。”
其实这些东西在有钱人眼里还不够去吃一顿私家菜的,可是在他们眼里已经是世上最好的美味。
夏微甜最一开始确实是想买些衣服饰品的,到了摊位前又打了退堂鼓,每个人的喜好不同,送礼物讲究的就是送到人的心坎上,很多时候,穿的不如吃的。
就给沈妃去了个电话,问她想吃什么。
沈妃没当真,正忙着呢,随口答道:“海鲜螃蟹大龙虾。”
夏微甜还紧着问了一句,“鲍鱼海参吃不吃?”
沈妃怔了怔,倒是没从话中听出半丝嘲讽的意思,所以就说了一句大实话,“那玩意我吃过啊。”
夏微甜就挂了电话,随后拉着季苒去了一趟海港,一买就停不下来了。
饭桌上气氛融洽,三位小伙,配着海鲜喝冰啤,一口一个爽。
沈妃看不惯,一巴掌拍了过去,“小心回去拉肚子!”
“沈姐,你就放心吧,我就拉死也认了!”
“哎哎,我们这吃饭呢,你们能不能行了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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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绩惨淡,感觉好对不起编大给的那些推荐,先墙角哭一会儿去。
天冷了,感觉眼泪结成了冰,哇凉哇凉的,比这本书的成绩还要凉哇。
好啦,不闹了,不管怎么样,都要好好写完这本书,因为随着年龄渐长,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写几年,写多久,生活不易,琐事繁多,且写且珍惜吧。
温城之行,是为了季苒的情缘做铺垫,接下来,就是甜甜的主场了,与楚先生的感情会极速升温。